my thoughts
事件發生剛好一星期,
沒想到有關公司會認真的回覆我。
看完email後仍盤算著可以正式向台灣報警...
後來發現有關網站及拍賣網都被刪除了~
一下子又沒有報警的理由。
當然世事怎會如此完美?
不久將來假貨可能會重出江湖,
但目前可以做的都做了,
希望它不會再在我面前出現。
衷心感謝公司正視事件,
(律師的email是cc埋俾老闆的)
thisisblythe.com亦將給指引與各喜歡blythe的網友,
不要張貼太大的照片, 以防被不法之徒盜用。
(唉... 我的已只是300X400吧... )
碰巧老公逛旺角打電話給我,
我正在看有關公司的email,
想也沒想便叫他買tatiana black給我。
(當時他有點錯愕)
吃晚飯時, 告訴他詳情,
他好感慨的說:"你冷落她們足足一星期了。"
就是那一點不甘心,
仍未恢復替她們扮靚及影靚相的心情,
行貨一張, 不會有人偷吧?


Comments
放心啦....你對阿愛既寵愛只會有增無減....期待再次睇你所影既靚相互^_^
Posted by: 士巴拿 | November 26, 2005 10:43 PM
Comments
好喇!你又回歸blythe o既大家庭!
Posted by: Candice | November 27, 2005 12:17 AM
Comments
好期待你操刀既blythe相片再度出現呀, 無睇一個星期, 有d想死 ^0^
Posted by: akina | November 27, 2005 1:23 AM
Comments
candy, I tag you arr.. go to my blog see see la..hehehe
1.由某個blog發起,出一個題目。
2.在自己的blog中完成題目,然後點名另外幾個blog完成同樣的題目。
3.另外的幾個blog完成題目以後再分別點名,依次類推。
4.被點名的blog在完成題目時要注明被哪個blog點名。
5.不可回傳,加一條自己出的題。
Posted by: magmag | November 27, 2005 2:13 AM